被調查局搜索是怎樣的體驗? 以及如何拿回被扣押的手機

來自 | 9 月 7, 2024 | 日記 | 0 條留言

最近看到政治人物鄭文燦跟柯文哲被搜索的新聞,我曾經任職在第三方支付中,工作了約七個月之後,某天就被檢察官搜查(抄了),這篇文章來聊聊我經歷了什麼。然後此案件已經過了偵查狀態,並已經起訴了,但尚未判決。

遭搜查的公司名稱

派維爾科技 1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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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網已經消失

入職時做了那些查核

我能做的查核大概都做了

  1. Google公司相關新聞等,查PTT資訊
  2. 查天眼通
  3. 面試趣

其實入職前知道是第三方支付,當時蠻想去有經營電商或第三方學相關的產業知識,給的薪水還可以,工作時間也可以配合我接送小孩上下班等,所以選了這間公司。當時我有問了面試的主管,金流有跟詐騙、博弈有關嗎?主管跟我保證沒有。

工作內容

在職期間其實也有觀察,沒發現有什麼異狀,我製作了刷卡機管理的資產管理系統,也做了業務打卡管理系統。在資產管理系統上,看得到刷卡機是哪些商家使用,有普通的零售、美容美髮、有些是酒店八大,由公司提供他們刷卡服務等。

辦公室配置

  • 1F 老闆泡茶、業務辦公室,出入口有兩個,一個可以刷指紋進入,另一個不行。
  • 2F 行政、財務、美術辦公室,跟一堆老闆收藏品的擺設。
  • 3F 程式設計師辦公室、機房、報廢品倉庫等。
  • 4F以上,老闆的住家。
  • 地下室,不明。

搜查行動

被搜查是六月底的時候,我八點上班,大約是早上九點時候辦公室跑來一個陌生人,「不要動,手離開鍵盤,不要有任何滅證行為」,並且用警棍大力的敲地板。

接著搜查就開始了,辦公室進來更多的人,是各地的人員來支援搜查,今天是主任檢察官帶隊搜查的,有些人是警察、有些是調查局人員。我之後把這些人簡單稱為警察。我簡單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情。

  1. 現場要求每個人交出身分證件,並且一個一個人詢問工作內容,這時要盡量佐證你做的事跟犯法的無關,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。
  2. 現場找得到的手機、硬碟、電腦主機、平板等都會被搜走,電腦跟手機要交出密碼等,我有全部配合。
  3. 機房的設備因為機房不是我管理,所以不清楚哪些東西被帶走。
  4. 公司主管、公司電話、會計相關人員手機在搜索之前就會被監聽。
  5. 有碰到犯罪相關的人都會被留下來到帶去偵訊。
  6. 無關的人會提前被放走,但是手機會被扣押作為調查使用,程式設計師有一位有被偵訊,其他都放走了。
  7. 搜查時可以上廁所(不能關門),沒被訊問時候可以趴著睡覺休息。
  8. 警察有給我方便幫我聯繫家人(用他手機撥號擴音),我請家人先去接小孩,我非常感恩。
  9. 公司的人都要穿一個非常亮的橘色上衣,用於識別警察跟嫌疑人。
  10. 中午有免費便當,不清楚是不是公司叫的,有多得還可以帶走(?)。
  11. 手機被收走會拿到一個收據影本,這個一定要保留,要拿回手機需要這個。
  12. 當天沒有記者。

我大約下午三點就被放出來離開公司,後續沒被起訴,其實在現場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。

我的損失

  1. 拿不到資遣費等相關費用,因為公司帳戶被凍結,我有去申請調解,但調解失敗。
  2. 手機被扣押調查,隔了約半年才將手機拿回。
  3. 換了一份爛工作,因為要養家人加上存款不多,所以急著找工作之下到了一份爛工作。

其他同事

  1. 有些人據說有PTSD,會做惡夢夢到自己偵訊過程。
  2. 當天交保的據說都是已經認罪的,沒認罪的會繼續羈押偵察。
  3. 手機有在證據清單上的是沒辦法像我那樣申請領回。

後續一個月

  1. 隔幾天公司被搜查有上網路新聞,我後來發現是看橋頭地檢署新聞稿寫的新聞,我有把網路新聞跟新聞稿印下來。
  2. 我有去找律師諮詢,感謝兩位好友律師。
  3. 我有電話問了好友警察後續可能會遇到什麼。

何時該請律師?

律師好友的建議:如果你被起訴,會收到起訴書,這時候就該委任律師。

我猜雖然公司可能會幫你請律師,但「我猜」會有些交換條件例如供詞不能不利於公司與老闆,大家要站同一邊等等,這部分請自己斟酌。

怎拿回被扣押的手機?

先解釋案件大概有幾個階段,搜查→調查→起訴→開庭→審判定讞(一審),要拿回手機有幾個條件。

  1. 案件已經起訴(蒐集證據完畢),被起訴的同事會拿到起訴書+起訴案號。
  2. 你的手機沒有在起訴書證據清單內。
  3. 問出是那個法官負責此案件。
  4. 調查時候是會有個案號,格式類似108偵xxxxxx號,這個不是起訴時的案號,我當時為了知道何時起訴,有問到偵辦案號,大約每兩個月打去地檢署詢問此案件是否已經起訴。

拿到起訴案號

這個有兩個作法

  • 問公司
  • 問被起訴的同事

建議要連同法官 法院 股別都調查好,後面會用到。

拿回手機的步驟

  1. 到司法院有個文件,聲請發還扣押物狀
  2. 影印你之前拿到的手機被扣押的收據
  3. 寫好「聲請發還扣押物狀」+扣押收據 → 掛號寄給法院的法官,這邊拿到案號就很重要了。
  4. 掛號郵資28元
  5. 大約等三週,會收到一份公文,扣押物受領書,這時候可以去電法院的保管室之類的約定時間申請領回。
  6. 帶著你的物證收據(我又影印一張)跟扣押物受領書+身分證去法院領回。

被扣押到多久把手機拿回?

我是六月底被扣押手機的,領回時候是隔年一月左右了,案件大約是十月起訴的,但我十二月左右才發現已經起訴。在農曆過年前終於拿回來了,我估計大約七八個月。之前問律師朋友跟我說大約要一兩年,我覺得這樣拿回來算很快了。

當時公司有承諾說會積極申請發還我們被扣押的手機,但我看老闆們也自身難保,完全沒在管我們這些被牽連的同事。

相關連結

橋頭地檢署新聞稿

中央社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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